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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做好财产继承安排,解决后顾之忧

  • Q:订立好的遗嘱可以修改吗?

    A:遗嘱人可以撤销、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,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但对于公证遗嘱,遗嘱人不得随意撤销、变更公证遗嘱,只能在原公证机关办理撤销、变更手续。

  • Q:继承人的哪些行为会导致其丧失继承权?

    A:(1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;(2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(3)遗弃被继承人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;(4)伪造、篡改或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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