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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做好财产继承安排,解决后顾之忧

  • Q:父母在儿子(女儿)婚后为其出资购买婚房,父母过世后儿子(女儿)儿媳(女婿)离婚,儿媳(女婿)有权对该房屋主张1/2的所有权吗?

    A:儿子(女儿)婚后父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儿子(女儿)夫妻双方的赠与,如果父母没有通过遗嘱等方式明确表示该出资系仅单独赠与儿子(女儿)一方的,儿媳(女婿)离婚时有权主张该房屋1/2的所有权。

  • Q:子女婚后继承的财产,离婚时其配偶可否要求分割?

    A:子女婚内继承所得的财产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其配偶有权主张分割。如果父母生前订立遗嘱,遗嘱中确定遗产只归其子女一方所有,则属于其子女个人财产,该财产在子女离婚时其配偶不参与分割。

  • Q:配偶与前妻(夫)所生子女对配偶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?

    A: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,配偶与前妻(夫)所生子女同配偶再婚后所生子女均分配偶遗产,如订立遗嘱,则按遗嘱分配。只有在订立遗嘱的情况下,配偶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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